[中] 也談「階段展演」的意義
最近香港有幾個創作研習平台相繼推出「work in progress」階段展演活動,其後也出現了一些關於這些階段展演的「觀察」。細讀之下,我不禁為文中觀點與態度所驚詫。本想一笑置之,但有些話埋在心裡還是不吐不快。
我不是舞蹈界的人,但看到舞蹈界對「階段成果呈現」這種在其它藝術創作領域最常見不過的交流討論工具竟然如此陌生,甚為不解。舞台劇有讀劇,電影有初剪版本放映,設計也會在過程中不斷與客戶溝通,透過意見反饋促進創作發展。但為什麼舞蹈界的一些人,對階段展演卻存在著如此多的疑問和誤會?
香港藝術中心與香港演藝學院戲劇學院協同經營多年的「編劇工場」旨在培育新晉編劇,為他們提供一個公開實驗的舞台,藉由導演與演員的詮釋和與觀眾的互動為階段劇本作品進行試煉。
圖片由香港藝術中心提供;擷自2014年第一季宣傳單張(https://www.hkapa.edu/file/news/44721/編劇工場單張.pdf)
「階段展演」是一頂怎樣的頭盔?
有人認為,創作人憑藉其話語權把展演歸納為「work in progress」,目的是戴上頭盔逃避批評──無論結果如何,所有的批判都不能成立。這是從根本上對work in progress的誤解。階段展演要呈現的是階段性成果,既然是成果,就不能不在意演出的質素,也沒有任何藉口去逃避批評。恰恰相反,階段展演的根本意義就是邀請批評,希望觀眾帶著批判的眼光觀賞,並就當前的創作階段給出意見和建議。這是一種創作人的責任感,透過測試作品如何被觀眾接收,避免「閉門造車」的離地狀態,同時也是一種勇氣,明知作品不完整、不完美,仍然不怕暴露缺點,抱著好奇去聽取各種回應和批評。
如果說「階段展演」的頭盔是要避免什麼,那應該是對作品和創作人的結論性「終審判決」。一些藝評人喜歡以高高在上的知識分子姿態走進劇場,不嘗試理解藝術家的創作意圖,便基於個人喜好對作品妄下判詞。殊不知對於階段性成果,觀者的責任是在於看到作品的發展潛力和未來方向,而不是以「粗糙」來否定創作人對作品議題探索的努力,更不是以比較「完成度」來評定成敗優劣。在階段展演中,批評不是結論,而是融入於創作過程中的重要一環。
觀眾如何切入?
有人問,既然作品未完成,那我進來看什麼?這是一種典型的把演出作為消費品的心態:進入劇場就是單純坐下來等待被娛樂、被滿足。持這種心態的觀眾通常退到很後,只是演出的旁觀者;而「階段展演」的形式正是要把觀眾拉到最前,使他們成為展演活動的主角。這是對觀眾的「賦權(empowerment)」,因為他們的參與和投入才是階段展演的真正目的,他們的回應和建議可以直接影響作品未來發展的方向。
另一種觀點認為,以研習為主導的平台注重過程而非成品,觀賞及評論切入的角度就可能不是結果,而是將焦點放在編舞的成長上,簡單來說就是同情。這種邏輯實在令人匪夷所思。首先,平台策劃注重過程,不等於觀眾能看到過程,階段展演呈現的是階段「成果」,觀眾並不一定能從中看到編舞的「成長」,更不要說評論。第二,就算觀眾關注編舞的成長,就等同於「同情」嗎?同情是一種消極的態度,有一個預設是施者比受者高一等,覺得受者失敗、可憐,而甘於浪費自己的寶貴時間來「陪你癲」。這種觀察態度再一次表現出評論人對權利的濫用。在真正的民主平權機制中,我們需要的不是「同情心(sympathy)」,而應該是「同理心(empathy)」,一種認識到他人觀點同樣有價值的基本美德。觀眾以積極的態度投入觀賞,嘗試理解創作人的意圖,站在創作人的立場沿著創作的思路思考,引出與作品相關的問題和觀點。這種設身處地的同理思維,可以過濾個人主觀喜好的偏見,從而客觀理性地討論作品本身,基於現時創作意圖演繹傳達的有效程度,去探討下階段潛在的優化可能。
有了同理心,劇場不再是單向的表演與消費、測試與評判,而是鼓勵一種平等互動、交流討論、共同學習的觀演關係,讓觀眾真正成為業界的一份子。
荷蘭DasArts劇場碩士課程(現稱DAS Theatre)與哲學家Karim Benammar合作發展出一套觀演反饋方法,透過分享討論測試作品被接收的程度,提倡撇除個人主觀裁定去對作品本身作出客觀分析與正面建言,從而創造一種相互學習的氣氛。
影片分享:Jack Faber紀錄片《A Film About Feedback》)
關於培育
由於資源分配體制的現狀,香港很多演藝機構和團體都以製作為先,缺乏恆常的藝術家培育機制。在這種處境下,一些新生的,以研習為主導的平台在創作的同時肩負培育的社會使命,把關注點重新投放到藝術家身上,運用資源為新晉編舞提供不同形式的創作協助,實在難能可貴。
藝術創作從來都不會是一帆風順,事事清晰。在創作過程中難免有掙扎、猶豫,有時甚至要把最初的想法全盤推翻,這些都會令結果的完成度與所需時間不成正比。有人問,編舞應該在有確切想法後才開始實驗,還是應在實驗中找尋想法,甚至最後有可能找不到?任何一個從事過創作的人都會明白這些情況皆有可能,研習平台的策劃就是要擁抱一切可能性,在創作過程中與編舞攜手同行,適時邀請不同領域界別的嘉賓提供各種「旁觀者清」的思考與提議,讓藝術家和作品在嘗試和反思中不斷成長。平台的「成敗」(如果真的要討論成敗)不能從結果的好壞來評價,正如我們不能以年年考第一的學生去判定教育的成功。
可惜的是,香港舞台藝術圈子太小,人又多喜評頭品足妄下斷語,「trial and error」這種在西方常見的研習方式在香港一直不可能存在,一些新嘗試在尚未成形時便被扼殺。不斷釐清自己的想法是創作的必需,卻被看作是迷茫,甚至有人以此質疑資源是否應該如此分配,質疑藝術家是否值得「同情」。這正正反映了行業建制中短視的狹隘與不公,以及只關注業內資本運作的勢利與銅臭。
編舞是否能探索舞蹈以外的命題?
當代藝術的創作和討論早已超越傳統美學的範疇,涉及到更廣泛的跨領域人文科學與哲學思辨。而在香港舞蹈界,對於作品內容和形式的想像似乎仍然相對單一。在當代舞評中談論舞步、音律、規律、形式主義,似乎有一種仍然只用構圖均衡去評論當代視覺藝術的感覺。當代舞蹈就不能有更廣泛的想像嗎?不能涉獵傳統舞蹈以外的思考嗎?還是說只有國際大師的嘗試才會被奉為前衛大膽的探索與突破?
當代藝術的另一個趨勢是對詮釋的開放性。許多作品往往不指向單一的概念,不會給出一個明確答案,這種曖昧完全不意味著藝術家的「迷茫」。作為觀眾或評論,希望找到一個準確答案本身則是一種思維的侷限。觀眾背景經歷各異,每個人對作品都會有不同的理解和觀點,這種多元解讀往往是當代藝術家所允許,乃至鼓勵的。
香港舞評的另一個怪現狀是,「不理解」也可以成為一種觀點、一種批評。「感性先行的筆者有感難以跟上討論,覺得抽離」…… 原來動腦筋思考對藝評人來說也是太費勁了。失去了理性,評論的標準、討論的共同基礎又在哪?
剛好在同一時間,台灣《PAR表演藝術》刊登了一篇關於「階段性呈現」的專欄文章[1],態度中肯,觀點亦頗有深度與見地。文章看到了策展人與藝術家一起扛起責任的勇氣,指出當評論變成對於製作流程的介入時,將會「是一種相對依附的關係,一種寄生式的批評。」文章更恰如其分地把觀眾的介入方式類比為戲劇顧問(dramaturg):在一個更開放、更民主的未完成過程裡,觀眾「不是在評價,而是在釐清」,其角色「更像是陪伴作者調整結構性問題的戲劇顧問」,所有發言「都要成為顧問性的建言」。因此,階段展演的演後談會「從一個評論的現場變成戲劇顧問的現場」,被納入創作的過程之中。
我引用這篇文章的觀點並不是要證明港台藝術評論與觀念的差距,而是希望可以為一些不太熟悉階段展演的香港觀眾提供一點切入方式的參考。「階段展演」是對劇場觀演關係和權力架構的重新定義;但願它的出現可以為香港舞壇帶來一種更多元、更開放的研習討論新風氣。
[1] 編按:《PAR表演藝術》 332 期 / 2020年08月號,《過程的批評》,作者:郭亮廷。網上文章連結:https://bit.ly/3kJ44T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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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Human Wu
設計從業員,愛看藝術,也不時寫寫評論。文章發表於《Art Plus》、《a.m. post》、《藝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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